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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被批评后坠河身亡 家长索赔1元
【#学生被批评后坠河身亡 家长索赔1元#】学生被教育后自杀身亡,批评者承担责任的案例并不少见。我们回到案件本身,之所以“少年溺亡案”在网络上再次引发网友争论,其中还包含着大家对“未成年人心理健康”、“家庭教育”等多方面的思考。
据披露,针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中学一名高三学生被发现坠河身亡,家属调查发现学生坠河前遭遇班主任老师的批评。学生家长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班主任老师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。
坠河学生家长李先生反映,儿子原系郧阳中学高三学生,曾被班主任周老师批评教育、要求写检讨时,言辞尖酸刻薄,用了极尽挖苦、讽刺的语言,导致儿子整个晚自习期间精神恍惚。事发后学校没有对周老师作出处理,老师也没向道歉。
7月7日,郧阳中学教务处工作人员称,已经对周老师进行了处理,具体怎么处理的他不知道。目前,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,家长索赔1元。
逝者已矣,我们也无须过多指责那个“禁不起批评”的孩子;父母亦悲,通过诉讼寻求赔偿,亦或许是其寻求慰藉的方式。